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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14日  点击数:3943 次  来源:  作者:佚名  审核:

  

  安委办〔20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8年6月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中央企业开展。6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在江苏省江阴市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地安委会和国有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二)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北京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各地区和有关单位同步开展相关活动。活动期间,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

  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和各类电子媒介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上直播宣传咨询日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

  (三)开展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活动。各地区要层层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任务要求,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开展在线访谈,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各地区要组织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通讯员、网评员和监督员借助媒体优势,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举办专家访谈,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媒体宣传的最强音,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要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各地区要围绕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分行业拍摄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学校、影院等公共场所播放,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

  (六)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筛选后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推广展示,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摄制《生命至上 科学救援》《施精准之策 固预防之本——构建双重预防管控机制解读》《生死之间》《隐患直击》等一批公益广告和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公布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附件1),供各地区选用;与主流媒体联合推出新媒体互动产品,组织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歌曲大赛和摄影作品展,继续举办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全国各地区同时开展。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好四个主题宣传。

  (一)“一带一路”主题。组织主流媒体记者赴“一带一路”国内重点城市开展采访、调研和宣传活动,调研采访“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督促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主题。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集中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三)科技强安主题。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依法治安主题。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指导。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三)强化宣传报道。要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各级报刊、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注重典型引路。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等40个试点城市要发挥排头兵作用,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要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适时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展示推广,交流借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于5月1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7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阶段性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于4月27日前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材料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田静、岳勇华,010-64463407、64463619(均带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

  网站: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

  电子邮箱:anquanyue@qq.com

  


  附件1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2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3

  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附件1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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